WAPI产业联盟于2006年3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国内首家专注于网络安全且目前最具规模的产业联盟,是国内首家自成立之日起秘书处采用专职人员、不依托任何单位独立运作的新型社会组织和协同创新载体,法人名称为“中关村无线网络安全产业联盟”。目前,联盟是北京市5A级社会组织、国家首批A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也是国家网络安全防御产业技术基础设施——无线网络安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发起单位。
联盟的宗旨是:整合协调产业和社会资源,提升联盟会员在无线网络和网络安全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以国际领先的基础共性技术TePA和WAPI,带动无线网络和网络安全健康高效发展;发挥联盟的“政、产、学、研、用”链条作用,促进产业群体协同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
18年间,“联盟秘书处专职化、专业化”的定位,“立足产业、标准引领、技术标准研制与产品验证同步进行、产业与市场互为促进和谐发展”的工作指导思路,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联盟实验室等技术实体和公共服务平台,能高效组织无线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标准化开发,提供标准符合性、互联互通等测试服务,解决了市场和产业的公共技术短板,降低了用户与厂商之间的沟通成本和费用成本。
目前,联盟会员单位包括三大电信运营商、行业用户单位和ICT领域骨干企业。在联盟创新联合体的共同努力下,在标准化方面,已开展了19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为构建最基础最共性的网络安全架构体系提供有效支撑,其中发布(获发布)国际标准(ISO/IEC)23项、欧洲标准3项、国家标准42项、国家军用标准4项、行业标准7项、地方标准1项、中关村标准3项、团体标准103项。在产业化方面,WAPI已经成为全球无线局域网芯片的标准配置,支持WAPI的芯片已达500多个型号,全球累计出货量已超过270亿颗;支持WAPI的移动终端和网络侧设备已超过22000款。在服务市场应用方面,除电信运营商公共无线局域网络之外,WAPI已广泛服务海关、能源、政务、公安、交通等行业,在这些应用实践中形成了WAPI物联网、WAPI移动互联网、WAPI社会化网络等综合解决方案。
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听取WAPI技术产业创新汇报时,对联盟工作给予肯定,指出:“网络安全技术,是新一代信息尖端技术。你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指引下,走出了创新和发展的新模式。”要求:“继续加大对TePA和WAPI国际、国内标准的推进力度,做好未来相关规划和落实工作。”
新的历史时期,联盟将围绕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发挥创新联合体作用,为我国在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增强国家网络空间和信息社会保障能力、保障市场和公众的信息数据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联盟基本信息(登记事项)
三、联盟组织架构
四、主要负责人
理事长:
曹 军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璐璐 中关村无线网络安全产业联盟
高 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兰 天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经理
监事长:
科技部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A级)(科学技术部 2010年1月8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北京市5A级社会组织(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三等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
海淀区标准创新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
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中共北京市中关村社团第二联合委员会 2023年8月)
2023年标准创新发展先进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
为保障本联盟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充分体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确保为会员服务的范围、方式和内容的有效性,加强会费管理,确保会费收入能更好地用于本联盟建设和组织活动,特制订本联盟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费收取的规定、本联盟章程,参照其他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结合本联盟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标准和管理办法。
会员单位: 50000元 / 年
1、会费是本联盟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2、会费收取时间为:被批准加入联盟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此后每年该月即为该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时间。
3、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寄到联盟财务账户,联盟应及时为会员单位开具会费收据。
1、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联盟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2、本联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关村无线网络安全产业联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3、本联盟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4、在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六条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制定或调整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1、本联盟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
第七条 本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
第八条 本办法经2016年8月25日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