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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网”一族成隐患 律师:可要求侵权人赔偿 |
“蹭网者”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专用设备自动搜索到用户无线网络信号后占有该网络资源,造成用户多支出费用、网速减慢或财产受损等,显然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用户有权要求“蹭网者”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分担上网费用、赔偿损失等。如果用户损失超过一定数额,“蹭网者”将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未给用户造成损失,按照《电信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号码,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律师在此建议广大的网民首先要提高警惕,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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