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关于联盟 联盟工作 联盟成员 WAPI产业链 WAPI专题 行业资讯 咨询测试 WAPI互操作认定 招贤纳士
 
 
 行业资讯
联盟动态
成员动态
业界动态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蹭网”涉嫌违法犯罪系列报道汇总(五)

 

一、花180元就能永久免费上网 律师称买卖蹭网卡违法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良华律师表示,蹭别人网络如同盗接他人电话线,盗打他人电话一样,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盗窃罪。很多网络用户的账户是免密码登录的,只要盗接了网络即可蹭网,而且较难被发现,如果别人的网络是按时计费的,那么用户就会有损失。而且盗接他人线路后,有时可直接进入他人的电信账户,窃取他人账户内的资料,消费他人账户内的金钱等等,盗接他人网络线路,社会危害很大。

二、蹭网卡监管模糊珠海电脑市场依然热卖

源自:《南方都市报》

宽带账户有泄露风险

“对个人宽带用户来说,蹭网卡一方面会占用网络带宽,另一方面也会对网络安全带来隐患。”电信方面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网络被蹭就相当于宽带用户买了一辆车,却要被别人免费乘坐。而蹭网的人不仅可以免费乘车,而且还可能得到车钥匙,甚至将车开上非法的道路上去。

据悉,蹭网卡可以破解无线路由器的账号和密码,而且一旦利用破解的密码入侵他人路由器配置界面,就有可能获得他人宽带的账号和密码,“ADSL账号泄露不仅会影响个人使用,甚至还有可能带来信息安全问题。”电信相关人士表示,蹭网卡用户连接到他人网络后,使用的也是他人的网络IP地址,“蹭网卡用户一旦在网络上发布违法信息的话,将会牵连宽带真正的主人。”除此之外,一旦蹭网卡用户获得了他人宽带账户和密码,就可以自己接入宽带,而不用再蹭他人网络了。“如果是非包月用户,这样所产生的流量费用将是难以估计的。”湾仔沙电脑城三楼一位网络工程师告诉记者。

三、不良商家比贼更可怕

源自:《中山日报》

按笔者的理解,“蹭网”其实就是“网贼”。这个贼自己买一张商家提供的“蹭网卡”,然后偷接别人的付费网络资源,不用花钱就可以随便网上冲浪。这种行为不管它属不属于民事侵权,有没有人告发,其行为都跟小偷没什么两样。对于网贼来说,我们不愿意去指责,因为他就是一个贼,而商家光明正大地销售,给贼提供作案工具,其行为的不良和基本道德的丧失,比贼更可怕。

四、“蹭网”涉嫌民事侵权 律师呼吁严厉打击

源自:云南电视网

从法律角度上讲,“蹭网”涉嫌对他人的财产构成民事侵权,同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公共危害,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条文对这种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但“蹭网”的实质就是非法盗用别人的网络使用权,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看似简单的免费上网行为,从法律上讲可以等同于盗窃,使用者有可能会触犯刑法。

五、福州:大利嘉城内“蹭网器”热卖 扰乱电信市场秩序

源自:《海峡都市报》

昨日,雷先生报料说,福州岳峰横路路边的墙上,印有不少卖“蹭网器”的广告。而记者昨到大利嘉城等电子市场,亦发现这种设备确实有卖。法律人士称,使用该设备虽然可免费上网,却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甚至涉嫌盗窃。业内人士说,该设备辐射特别大,对人体有危害。

商家从包装盒里拿出多个光盘,在电脑上安装相关程序,最后将无线上网设备与电脑连接,重启电脑,电脑里很快显示出6个无线网络信号。商家点击其中一个,很快屏幕上显示出一串数字。

商家说,这就是上网密码。而商家为了表示设备好用,又一一破解了多个无线网络用户的密码,并登录了相应的无线网络。

被人发现了怎么办?面对记者的疑问,商家笑了,除非在网络高峰期使用下载功能,否则很难被发现。不过,即使被人发现了,换一家就行了,又没有关系。

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成表示,“蹭网”等于盗用了宽带公司或是付费市民的资源,实际上已涉嫌民事侵权,只是到底是盗用了谁的资源在法律界还存在争议。我国的电信条例也作出规定: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因此,运营商应承担起有效监管的责任。
 

  


 
 


电话:010-82351181/82357730   传真:010-82351181 Ext.1901  邮箱:wapia@wapia.org; wapi@wapia.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量子芯座1608室 邮编 :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