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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5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宣布将放宽外商投资审批规定,同时强调涉及国家安全等关键行业必须进行正式审查。该《管理办法》将从6月17日起施行。
发改委指出,根据此《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将省略发改委审批的环节,这将给予地方政府批准外商投资的更多权力和责任,也是发改委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
但发改委强调:尽管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鼓励类项目中,但涉及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的投资,必须通过正式审查。
《管理办法》中,涉及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方面投资的规定包括:第七条 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第十四条 ……对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第十六条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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