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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大郝跃:自主创新需要市场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郝跃今年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市场化引导的建议”。他说,政府鼓励自主创新,更要加强产品的市场化引导,因为只有市场认可,创新才有持续的动力。】

推倒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郝跃说,近年来,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政府主管部门对TD-SCDMA(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与保密基础结构)、AVS(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自主创新标准技术给予了重大支持,有效推动了产业化和商用化进程。

在自主创新标准技术由产业化向商用化的转换过程中,目前许多自主创新标准技术已可以结合市场需求完成自身产业化准备,甚至呈现出“产业基础大规模增强、反对阵营被事实性瓦解”的有利局面,但在技术成果向产品转换的临界点上,普遍面临“如何推倒第一张多米诺骨牌”的困境。WAPI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4年该标准被延期之后,英特尔等利益集团进行了不恰当的引导及舆论宣传。

“WAPI被无限期延期、彻底搁置”的观点已植入业务应用部门和厂商之心,因此也造成在我国诸如“无线城市”等新一代宽带无线网络建设及运营市场上,WAPI仍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这使很多致力于这一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陷入窘境。

相反,国外产业巨头英特尔却借机无所顾忌地以“捆绑CPU销售”的方式全面控制住中国无线局域网终端市场。短短几年,英特尔实现了对中国90%的无线局域网终端市场的垄断,在事实上形成了“将更多产业链下游中国厂商及购买其产品的普通民众胁持”的现状。此外,英特尔并不满足其在笔记本电脑终端市场的既得利益,正伺机进一步染指中国WLAN(无线局域网)移动手持终端市场。

当技术不构成应用障碍时,导致成本相对低廉的自主创新技术,被本国市场“边缘化”的原因何在?

郝跃认为,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自主创新必然会面临与既得利益群体的冲突和博弈,国际产业巨头为获得某种技术、巩固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会不惜动用各种公关手段,形成利益代言群体;而国内那些致力于技术创新的企业,往往不具备与之抗衡的公关实力和“话语权”。

二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并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完整体系和机制,因此国有企业等主要应用部门,并没有使用自主创新技术的实际动力和约束力。此外,市场应用部门为了保护既有投资或避免使用风险,加之长期以来使用国外设备和技术的惯性,宁可采用国外的技术,也不愿使用自主创新技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为国际产业巨头进一步蚕食、占领中国市场提供了机会。

因此,他期望尽快推倒市场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共同引导创新市场

郝跃说,国内外历史经验均证明,在国家技术创新和产业提升发展的道路上,首先立足国内的发展和推进才是根本。目前,由于国外产品高度垄断我国某些市场,不可能一味期待自主创新标准技术通过市场经营进行推广的模式。因此,如何实现自主创新的市场成果转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态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产业、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实际支持力度。

基于此,他建议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采取以下四大措施,以有效解决我国关键领域自主创新标准技术所面临的问题,使其能在中国市场得到实质应用:

第一,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首先,建议在政府采购环节,优先采购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和国产化设备,在细则上加以落实,并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其次,对首先采用或对自主创新标准技术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应用部门给予一定的政府资金支持,借此明确“国家坚定不移推进自主创新”的决心,带动其他应用部门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最后,对于国有企业这个引导市场应用的“大户”,国资委等国有企业考核部门要提高“采用自主创新技术”的考核权重,甚至应细化哪类技术为自主创新技术,给予自主创新技术以实质性的支持和激励。

第二,应以国家重大专项带动创新市场发展。在当前国外某些产品高度垄断我国某些市场的情况下,建议以国家产业化重大专项为突破口,培育、带动自主创新市场。例如,在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国家中长期重大专项中,积极采纳我国自主创新技术,并以此鼓励、促进市场应用部门为自主创新技术提供进入市场的机会。在资金方面,建议将核心标准技术的产业链研发和完善工作纳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推动技术改造资金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倾斜。

第三,应建立政府部门间的自主创新合作机制。鉴于我国信息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标准技术,在产业化及商用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政府主管部门,且主管部门意见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能在政府部门间建立诸如“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之类的自主创新合作通道,统一协调处理国家自主创新领域中的各项问题,将大大提高效率。

第四,政府和企业间应建立自主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在投资知识产权方面,企业长期以来缺乏动力的重要原因在于投资知识产权风险巨大。知识产权公司的运营模式很长时间看不到收益,只有技术被广泛使用后,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司才能获益。如果没有市场应用,投入巨资研发出来的技术标准,可能只作为技术文档被束之高阁。在国际产业巨头具有绝对控制力的情况下,投资知识产权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只有产业主导部门和地方政府从研发环节就开始全面介入,分担企业创新风险,才能让企业在创新中敢于和善于发挥主体作用。否则,我国将难以摆脱企业处于产业链末端的地位。

(中国电子报 樊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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