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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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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门机构严密管控互联网 |
来源:人民网
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外,美国司法、军方和情报部门均有专门机构监控网络。美国联邦调查局专设网络安全局,负责互联网监控与执法。多年来,美国联邦及地方立法机构均针对互联网制定了较为全面和广泛的法律、法规,其中囊括了行业进入、数据保护、消费者保护、版权保护、打击诽谤和传播色情、反欺诈等方方面面。
美国针对网络犯罪的主要立法是联邦国会于1986年通过的《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此法制定初衷是在防范对美国联邦政府计算机系统的破坏。此后,该法相继于1988年、1994年、1996年、2001年、2002年和2008年进行过6次修订。修订后,惩治范围不仅包括任何已经实施网络犯罪的人,也包括那些“密谋策划”网络犯罪的人。
根据这一法律,“受到保护的计算机”被定义为:金融机构或美国政府专用计算机,或不为金融机构和美国政府专用,但被金融机构、美国政府所用和为金融机构、美国政府服务,或被用于美国国内和国际商业、通信的计算机。这也包括虽然地处美国本土以外,但其使用关乎美国国内和国际商业、通信的计算机。
详见原文:
http://news.sina.com.cn/w/2011-04-29/000022379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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