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十九大谋篇布局绘蓝图,战略高远建强国,勾勒出一幅幅激人奋进的壮美画卷,助力中国梦的实现。从分享经济、移动支付到人工智能、“互联网+”,扬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风帆不仅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满意度,而且促进经济平衡充分地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创新性国家建设,强有力地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就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方针部署。在网络强国战略指导思想指引下,党和国家围绕网络安全、网络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网信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进程。
在政策战略层面,“互联网+”行动计划指向加深信息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真正服务于包括传统产业在内的行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重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明确设计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目标体系,完成了国家层面对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勾勒了信息化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竞争优势的总体路线图;《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而《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则从九个方面提出了中国推动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行动计划。
在法律规范层面,相继出台施行了《反恐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为网络空间治理奠定了坚实的顶层设计基础,以《刑法修正案九》和《民法总则》等为典型的传统立法的改革完善反映了国家的制度智慧,而以《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代表的立法动向更是凸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
在此图景下,凸显了网络安全、网络治理与中国新时代的强烈脉动,也凸显了培育新一代数字公民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青年学子,是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公民,是网络生态的重要主体,也是未来推动信息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对于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意义。通过向青年学生普及网络法治观念及网络安全法制规范,着力营造校园网络安全法治氛围,帮助提升学子网络安全法治意识,能够有效地引导高校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并进一步维护网络秩序,传播法治理念,确保互联网生态走在法治的健康轨道上。
同时,高校在读期间是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统形成的关键阶段,加强高校青年网络法治素养教育,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付诸规范的网络行为。这对于提升青年学生的网络安全认识水平,对于培养新一代数字公民的法治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
此外,为了在新时代实现全面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保障我国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必要积极营造网络安全法治生态:
其一,汇聚产业实务经验,交流产业最佳实践,将产业的实践智慧融入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之中,为网络安全治理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其二,将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教育作为建设网络强国的基础工程,通过提升全国人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意识及能力建设水平为网络安全和网络治理提供长远、必要的软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其三,深化网络安全与网络治理人才工作,通过提升个人在网信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价值,倾力践行网络安全靠人民的思想理念,充分展示推动国家、社会、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新时期人民网络安全观落地的坚定决心和长期努力。
(四)
与此同时,论及新时代网络安全与网络治理,必须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国际博弈的动态历史观。
首先,应当重视双边对话机制的积极价值,切实发挥其务实、直接的制度性意义。以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治理领域的对话为例,在2017年11月8日至10日美国总统访华期间,两国元首就互联网等问题达成多项重要对话共识,双方同意两国继续执行2015年达成的网络安全合作五点共识,用好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热线机制,加强在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保护问题上的合作,包括保持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并考虑今后在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方面开展合作。双方将加强网络反恐和打击网络儿童淫秽信息、电子邮件欺诈、网络窃取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等方面合作。双方决定在外交安全对话框架下、在对口部门之间就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订事宜开展对话,以促进网络空间的国际和平与安全。
可以认为,双方高瞻远瞩,将网络犯罪问题置于网络安全的宏观统摄语境之下,超越了网络犯罪惩治的狭义言说层次,既体现了各自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发展态势的精准理解,也折射了双方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更反映了两国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未来国际治理的路径共识——这,建构了我国积极、灵活双边对话进路的基本范式,也必将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智慧财富。
此外,需要积极、创新地参与国际多边治理平台、议程,主动发掘、利用其包容、多元的机制性优势。以联合国网络安全治理框架为例,2017 年 5月22 日至 26日维也纳联合国第二十六届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期间,经中国、巴西、芬兰、印度以及荷兰等12国的联合推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的决议。
该决议明确指出,请负责对网络犯罪问题及会员国、国际社会和私营部门对此问题采取的对策进行全面研究的不限成员名额的全面研究网络犯罪问题政府间专家组跟上不断变化的趋势,并按照《关于应对全球挑战的综合战略: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系统及其在变化世界中的发展的萨尔瓦多宣言》和《关于将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纳入更广泛的联合国议程以应对社会和经济挑战并促进国内和国际法治及公众参与的多哈宣言》继续开展工作,为此定期举行会议,发挥进一步讨论网络犯罪相关实质问题的平台的作用,还请专家组继续就国家立法、最佳做法、技术援助和国际合作交流信息,以期审查备选方案,加强现有对策并提议新的国家和国际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或其他对策。由此决定了未来五年内联合国UNODC框架下国际合作治理的基本工作脉络,也为我国积极参与、影响网络国际治理开辟了新的路径。
进入新时代,基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安排,党和国家不仅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层面,而且在民众福祉、权利保障乃至国家主权的高度考量网络安全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仅重视事后的依法惩处,而且重视事前与事中的预先防范;不仅注重国内制度架构的完善,而且注重国际规范体系的建构。这也正是多方携手,协力共创网络安全与网络治理新辉煌的必然前进道路。
作者简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硕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 吴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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