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丨关于申报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24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成果须来源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3.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2015年至2017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度计算,下同)的年均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4.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
(三)支持领域
参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
(四)已获本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家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立项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择优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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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海淀区科技城市支撑示范专项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包括海淀区属事业单位,以及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纳入海淀园统计的企业。
2. 以企业为主申报实施的项目,企业自主投入经费与区财政支持资金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1。
3.申报项目成果须在海淀区内应用、示范或转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海淀区各委办局、街(镇)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申报单位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按照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将项目分为应用推广类项目和技术研发示范类项目两种类型。
对技术研发示范类项目,按照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对应用推广类项目,按照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 8月8日
北京丨海淀协同创新服务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本专项支持对象包括创新驿站和协同创新服务机构。创新驿站指在海淀区注册、已加盟协同创新平台、获得海淀园管委会挂牌的创新驿站机构。协同创新服务机构为在海淀区注册、已通过海淀园管委会认证的海淀协同创新券服务机构。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各类创新服务载体设立创新驿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宣讲、需求发现、成果挖掘、服务对接、创新导师选聘等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创新驿站服务效果,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各类创新服务载体面向中小微科技企业需求,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实验试制、产品中试、创新支撑等创新服务,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体系。根据服务项目的数量及效果,按照已完成协同创新券服务补贴额度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三、受理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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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2018年海淀区中小企业信息化补助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方式,组织、引导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营销及云计算、大数据企业信息化管理等服务以及创业辅导、融资等信息化管理服务。
降低企业创新创业资费成本。加大对孵化器、服务载体的信息化宽带设施支持。
二、支持范围
(一)宽带资费补贴。
(二)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补贴。
(三)人工智能服务资费补贴。
(四)其它专业信息化服务资费补贴。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初创期科技企业集中办公区(以下简称集中办公区)、新兴产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入驻“中关村核心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并提供优惠的信息化服务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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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2018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1)重大产业平台项目。
(2)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3)重大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二、支持对象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可以和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其他单位进行联合申报,但其他主体和单位不享受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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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具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纳入海淀园统计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支持内容
本专项奖励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相关立项或批复的项目,同一项目只奖励一家企业。包括以下三类:
1.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奖励,最高50万奖励
2.创新平台奖励,最高50万奖励
3.科技奖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对参与获得的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奖的企业,按照下述标准给予奖励。
(1)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30万元;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二、三等奖的,按上浮一档的标准进行奖励。
(2)获得北京市级一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获得北京市级二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获得北京市级三等奖的企业,奖励金额最高5万元。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二、三等奖的,按上浮一档的标准进行奖励。
三、申报时间
全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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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2018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支持核心区具有一定规模且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促进作用的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对其首次收入规模上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给予最高1000万资金奖励,对其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给予最高500万资金奖励。
二、申报主体条件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收入规模10亿元以上或科技型上市企业等科技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首次收入规模实现500亿元以上,或首次收入规模实现1000亿元以上。
2.企业实现快速增长,且满足2017年企业收入增速高于园区平均增速,人均产出及研发投入实现正增长等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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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2018年度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条件
1、 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
2、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海淀区。
3、非实体注册的产业联盟的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在海淀区注册。
二、支持额度
最高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 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