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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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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进一步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
源自: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会议指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初国家从缓解企业困难和增强发展后劲入手,相继制定出台了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物流、纺织、装备制造、有色金属、轻工、石化、船舶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分别提出了上百项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政策措施逐步到位,重点产业下滑态势得到遏制,整体企稳回升,企业重组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企业技术进步明显加快。
会议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当前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对重点产业的影响仍在继续,一些行业回升基础尚不牢固,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优化布局、加快自主创新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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