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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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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2017年6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并公布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根据公告要求,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第一批网络关键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等。
以下为公告全文,请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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