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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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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公布 3月1日施行 |
源自:通信世界网
据工信部网站公布的消息,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并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指出,通信网络单元划分和级别调整的,应当自调整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评测结束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或者整改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据了解,网络运行单位若违反《办法》中提到的相关政策法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电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办法,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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