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政策法规 |
|
|
北京市政府:立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创新高地 |
2024年1月25日,《北京国际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76条,以“鼓励创新、放权赋能、稳定预期”为主基调,既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法,也是北京科技创新的基本法。
《条例》突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实践经验固化提升、改革创新引领和首都特色首善标准。最大程度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制度供给、赋能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发挥人才效能尊重人才价值、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环境。
《条例》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形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战略支撑。《条例》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条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中关村先行先试,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中关村论坛发挥全球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的国家级平台作用。
《条例》还明确了建立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体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明确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规划和建设布局,为未来建设发展提供重要遵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