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 言
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作为重要的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时期。团体标准今后将成为我国标准化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与现有标准等构成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成为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新增长的引擎动力。对团体标准开展深入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势在必行。如陆杨先在《构建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思考和建议》中指出,“许多团体标准组织都不同程度上面临着专业素质不够高、内部治理不健全、独立运作能力较弱、标准化人才和信息匮乏、行业管理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现象等现实问题。”由于目前对对团体标准设置了较为宽松的鼓励与扶持环境,团体标准的发展初期势必质量不一。张媛在《国外建筑领域团体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分析》中总结归纳了推广团体标准的几种方式,其中有一种是利用相关业务约束和推动团体标准,例如质量认证,尤其是一些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的认证。”
2 国内团体标准要素分析
2.1 法律地位
团体(association)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国务院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从2016年起,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被首次得到认可。
2.2 市场驱动
团体标准要契合市场化的需求,必须积极赢得相关方的参与,特别是引入消费端的诉求,尽可能邀请客户共同参与,平衡各方面利益。一方面对标准的条款的内容构成制约和平衡,另一方面对后期标准的实施建立充分的市场基础。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利益相关方共同探讨的成熟机制,因此在协商一致上需要更多的关注。当市场对标准由新的需求时,组织应及时收集意见反馈,来促进标准的更新和修订,以缩短自我更新周期。
2.3 组织架构
2.3.1 成员构成
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是“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不仅包含大量的企业成员,也接纳高校、科研院所等组织,以及教授、专家、在校学生等个人参加。它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可自由加入。例如: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规定“凡经国家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开发、设计单位、产品制造、通信运营企业、高等院校、社团组织等自愿提出申请,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开放的工作模式保证了社会团体标准的普适性,从而吸引产学研多方参与,保证组织活力。
2.3.2 组织体系
团体标准组织下一般设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库。成立理事会,由理事长统一管辖,下设各级理事和秘书长,负责标准制定和后期回访工作。秘书处主要承担会员管理,后勤财务等工作。由秘书长召集各方开展讨论会,把控标准制订全过程,直至标准出版,以及后期的复审和修订。
2.4 意见传达
2 4.1 搜集整理
收集诉求的途径是多渠道的,如对指定的对象分发反馈信息表,或者向消费者群体发放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征集问卷,由专门的小组来负责对信息的分类整理。征求意见可选择会审和函审形式,意见较多或分歧较大的采用会审形式,较为成熟的标准则采用函审形式,如果时间地点等因素较易协调,一般采用会审的形式,信息的传达会更有效。如中标协,标准草案的审核大会的与会人员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投票,60%以上的赞成票,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4.2 分歧处理
在同一个行业中,参与专家大多数是代表所在企业的利益和诉求,更多考虑如何为自身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大多情况下,意见分歧都体现了企业之间利益的博弈。标准是对达成共识的一种认可,为了保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兼顾各方的利益,团体标准组织应召开大会,遵循公开透明,共同协商的原则,可采用大会投票池的形式来处理意见分歧。
2.5 决策机制
团体标准应该有透明公开的决策程序和依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组织的权威机构,可下设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在不同的领域中开展标准的制定。委员会对于标准立项的必要性,投票表决,最终发布和实施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自主权,以便充分体现出技术和市场的要求。另外,建立申诉机制和合理的反馈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团体标准组织可成立申诉委员会,直接由董事会进行管理和协调。
2.6 资金链条
目前,国内团体标准组织主要通过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出版物、政府的财政资助或拨款、为市场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资金,提供服务包括标准化技术咨询、标准制定、检测和认证等,如中标协下设方圆认证机构来提供有偿认证服务。所筹资金主要用于组织的日常运作,和项目的运行成本开销。从长远看,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方式对于组织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3 探索与思考
3.1 建立合理的运作流程
虽然国外的市场化团体标准已经发展非常成熟,但国内团体标准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广泛调研,提出一种适合我国的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3.2 对标准效果进行跟踪
目前对团体标准实施效果、分歧意见处理和标准持续改进尚未得到充分的研究和重视。而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是团体标准获取效果反馈的唯一途径,从而建立一种反馈机制,发现标准条款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组织开展下一轮制定和修订周期。
3.3 建立团体标准评价体系
团体标准的发展需要引导和规范化,2016年发布了GB/T20004.1-2016 《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 良好行为指南》,以引导团体标准的规范发展和建设。目前尚未形成公认的方法对其开展评价活动。因此分析团体标准的要素,建立科学合理的我国团体标准评价体系,对团体标准组织完善自身建设,为政府提供监管依据以及引导市场和消费者进行理性选择,都具有重要意义。
3.4 提高团体标准的认可度
近年,团体标准在我国开始得到发展,但广大消费者对标准的陌生意识较强,企业对标准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普及标准化的意识是团体标准的发展之源。依靠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为团体标准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和环境。
3.5 吸引和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单靠少数大型企业,无法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作为市场中的主体,对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鼓励中小企业加入到团体标准的活动中,关注中小企业的诉求,吸纳有建设的意见,提高它们参与和实施标准的积极性,发挥它们的市场主体作用,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提升和进步。
3.6 依法监管充分协调
标准化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引导和规范市场化标准的发展,充分协调各个团体标准组织,避免可能会产生的竞争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的重复浪费,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市场形成最佳秩序,自我优胜劣汰,促进团体标准健康发展。
4 结 语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领域发展的一个新趋势,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对团体标准良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团体标准可为市场提供多层次标准服务,对现有标准进行补充,改变我国标准来源单一,效率低下和市场需求脱节的现状。有利于提高企业、消费者和供货商的参与度,提高标准适用性与时效性,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产品服务优化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刘睿,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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