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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提示成员关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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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0】 【来源:WAPI产业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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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特定产品申请强制性认证(也称CCC认证)的企业,可以自愿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其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相关要求,并通过该系统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后加施CCC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网址为sdoc.cnca.cn。该系统集信息报送、自我声明评价结果生成、变更及注销、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能够满足企业、实验室、监管部门三类用户的使用需求。企业端功能包括申报人注册、基本信息维护、自我声明信息报送、自我声明结果生成及信息变更等;实验室端功能包括非指定实验室注册、基本信息维护、检测报告上传及信息变更、自我声明信息查询等;监管部门端功能包括自我声明信息查询、统计及监管等。
据此前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强制性产品认证引入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后,有助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上市的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品提质升级;同时,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企业承担质量风险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此外,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是大数据监管的信息化基础,将该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助于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效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此举是为了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优化认证程序,通过对标国际先进合格评定制度鼓励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减轻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确保强制性认证制度体系持续有效健康运行的同时,允许部分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在符合性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由生产者(制造商)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及实施规则相关要求。
认证目录产品种类从160种减至141种;同时,对其中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等领域20种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允许企业运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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